企业注册名称注意事项
时间:2015/04/14 20:40     来源:启壹商务咨询        浏览人数:
       企业注册名称的选择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,启壹商务咨询简单地为大家介绍一下企业注册名称选择注意事项。
哪些企业的名称中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
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,下列企业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:
一.历史悠久,字号驰名的企业,即具有30 年以上生产经营的历史,字号在省或全国范围内广为人知的企业;
二.外商投资企业。
企业名称用字限制性规定
根据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九条规定,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:
1.有损于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
2.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;
3.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;
4.政党名称、党政军机关名称、群众组织名称、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;
5.汉语拼音字母(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)、数字;但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况的,不视为使用数字:①地名中含有数字的,如“四川”等;②固定词语中含有数字的,如“四通”;③使用序数词的,如“第一”等。
6.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